大庆市林甸县景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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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林甸县是黑龙江省大庆市下辖的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松嫩平原北部,乌裕尔河下游。全县面积约三千五百平方公里,人口二十余万,县人民政府驻林甸镇。林甸县是典型的农牧业县和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县之一,同时因境内地热温泉资源丰富,被命名为“中国温泉之乡”,温泉康养与湿地生态旅游是其主要特色。
历史沿革
清代,林甸一带属杜尔伯特旗游牧地。蒙旗放荒招垦后,移民陆续迁入垦殖,形成聚落。当地旧有“林家甸”之称,县名由此而来。民国初年设林甸设治局,后升为林甸县。1945年后,林甸县曾隶属嫩江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划入黑龙江省,此后长期由齐齐哈尔市管辖。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林甸县划归大庆市。从游牧地到垦殖县、再到大庆市属县,是林甸历史沿革的主要线索。
地理环境
林甸县地处黑龙江省西部,位于大庆市北部。县境与齐齐哈尔市所辖的富裕县、依安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等地接壤,南距大庆市区较近。县域位于松嫩平原腹地,地势平缓低洼,自然坡降很小,海拔较低,属典型的冲积低平原。气候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受蒙古冷高压控制,寒冷漫长;春季升温快,大风多,干旱明显;夏季温暖湿润,降水集中;秋季降温迅速,初霜较早。境内主要河流为乌裕尔河,发源于小兴安岭西麓,自东北向西南穿过县境,下游进入沼泽湿地后逐渐消失。河流两岸广泛分布芦苇沼泽、草甸和盐碱化低地。
行政区划沿革
林甸设治后,县域范围历经多次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林甸县隶属关系有所变动,后长期归齐齐哈尔市管辖。1992年划归大庆市后,县域范围基本稳定。现下辖若干镇和乡,县人民政府驻林甸镇。林甸镇为全县政治、经济、交通中心,是县城所在地,也是温泉度假区较为集中的区域。
名胜古迹
林甸县最突出的旅游资源是地热温泉与湿地景观。县城周边建有温泉度假区,利用地热井水开展温泉洗浴、疗养和休闲项目。北国温泉养生休闲基地是当地规模较大、设施较为齐全的温泉旅游点,集温泉疗养、水上娱乐、住宿餐饮于一体。县域西部的乌裕尔河下游湿地芦苇丛生,水鸟众多,具有典型的松嫩平原湿地风光,也是观鸟与生态旅游的目的地。湿地与温泉结合的度假体验,是林甸区别于周边县区的主要旅游特色。相对而言,县内古代建筑类古迹较少,旅游品牌更多依托地热和湿地资源。
自然资源与生态
林甸县地处松嫩平原地热带,地下热矿水储量可观,水温适中。地热资源已用于城镇供暖、温泉洗浴和设施农业,是林甸最具优势的自然资源。乌裕尔河及其支流在县内形成大片芦苇沼泽湿地,是典型的松嫩平原内陆湿地生态系统,对调节区域气候、涵养水源具有重要作用。湿地中还分布有丰富的鱼类和两栖动物,是多种候鸟迁徙停歇和繁殖的场所。农业生产依托黑土和草甸土,主要作物为玉米、大豆,兼有谷子、高粱等杂粮,牧业在县域经济中占有一定比重。
文化与风俗
历史上,林甸地处蒙古族杜尔伯特部游牧地与汉族垦殖区交汇地带。蒙旗放垦之后,汉族移民成为主体,农耕文化逐渐取代游牧传统,但历史上的蒙古族畜牧习俗仍有遗存。当地民间文化以东北农耕生活为底色,节庆活动多与岁时农事相关。近年来,温泉康养文化成为地方着力培育的文化名片,并带动形成以温泉旅游为核心的休闲消费文化。
经济概况
林甸县经济以农牧业为基础,粮食种植和畜牧业是传统主导产业,玉米、大豆等大宗农产品产量稳定,属于黑龙江省重要的粮产区之一。依托地热资源,温泉水被用于集中供暖、水产养殖和温室蔬菜种植,降低了能源消耗,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地热经济模式。温泉旅游业带动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发展,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上升。工业规模有限,以农产品加工、食品制造和农机修造等为主。
交通
林甸县地处大庆与齐齐哈尔之间,公路交通较为便利。绥满高速公路从县境附近通过,县城有公路与之连接,东去大庆、哈尔滨,西往齐齐哈尔。齐北铁路横贯县境,设有林甸站,可办理客货运业务,连接齐齐哈尔与北安方向。此外,多条省道、县道连接各乡镇与周边县市,形成覆盖全县的公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