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下水契石刻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柳溪乡店下村,为清代水利契约实物遗存,系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刻所在山体崖壁或天然石块上,现存铭文两段,分别刻于清同治六年(1867年)与光绪五年(1879年)。同治铭文内容为:“当官永买,同治丁卯年立,业户刘为仁买上正坡水,管□□。立契所管存照。”光绪铭文为:“光绪已卯年,业户□□仁买,买本坡水□分照契管。”两段文字均以“水契”形式记录村民购买灌溉用水的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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