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大观圣作之碑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平安公园内,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碑刻立于北宋大观年间(1107—1110年),内容为宋徽宗御制《圣作之碑》,系崇宁年间推行学校教育政策的直接产物。该碑由当时宰相蔡京题写碑额,碑文记述了北宋官学制度及“三舍法”等教育法令,是研究北宋中后期教育变革与政治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 碑体保存有较为完整的碑首、碑身与龟趺,碑额篆书“大观圣作之碑”六字,碑文楷书,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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