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惨案遗址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南昌路17号,是1932年侵华日军制造平顶山惨案的现场。1932年9月15日夜,辽宁民众抗日自卫军途经平顶山村袭击日军占领的抚顺煤矿,次日日军守备队以“通匪”为由包围村庄,将全村居民驱赶至村南洼地集体枪杀,随后焚毁房屋并纵火焚尸。据战后调查及幸存者证词,遇难者约3000人,全村800余户仅存数户幸存。 遗址于1970年发掘,出土大量遇难者遗骨及子弹壳、煤油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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