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崇高夫妇墓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为清同治九年(1870年)所建,是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墓葬为欧崇高及其夫人合葬墓,属当地清代中晚期典型的家族墓葬形制。墓园布局及墓碑、封土等地面遗存基本保存,墓碑镌刻有墓主生平及立碑时间等信息,为研究清代桂北地区丧葬习俗、家族制度及地方社会史提供了实物资料。该墓对了解环江一带清代民间墓葬的形制演变与区域文化特征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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